-
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告
如何防范不法分子使用假币实施诈骗
时间:2023-09-19 08:57:00
点击:
1.在集市、车站、个体商贩等处交易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对收到的钞票要仔细对比查看,防止误收假币;
2.大额交易应尽量选择银行卡、转账支付等非现金方式;
3.现金交易时,如果对方收到钞票后又以各种理由要求您更换,请仔细鉴别对方还给您的钞票,防止真币被“调包”;
4.认清骗术别动贪念,在所谓中大奖、捡到钱物平分、低价兑换外汇等诱惑面前千万要保持冷静,否则会掉进骗子的圈套;
5.鉴别货币真伪时应多选择几种防伪特征综合判断,必要时可拿出真钞进行对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当对人民币的真伪存在怀疑时,可以到中国人民银行以及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货币真伪鉴定。
1.在日常生活中误收假币,不应再使用,应上缴当地银行或公安机关。
2.看到别人大量持有假币,应劝其上缴,或向公安机关报告。
3.发现有人制造、买卖假币,应掌握证据,向公安机关报告。
4,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机关发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应予以没收,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并登记造册。
5.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发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数量较多、有新版的伪造人民币或者有其他制造贩卖伪造、变造人民币线索的,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数量较少的,由该金融机构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当面予以收缴,加盖“假币”字样戳记,登记造册,并向持有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假币收缴凭证,并告知持有人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向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