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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典案例十

时间:2021-12-29 12:07:00 点击:

此马非彼马何山获双赔----全国首例“疑假买假 ”诉讼案

●1996年4月24日,何仙在北京乐万达商行购买了两幅标明为徐悲鸿先生所作的作品,一张独马,一张群马,价格分别为700元和2200元。在商行开具的发票中,分别写有“卅三年暮春悲鸿独马”及“悲鸿群马”等字样。何山认为这两幅画作不是徐悲鸿的真迹,遂于5月13日以“怀疑有假,特诉请保护”为由,诉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8月2日,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认定被告出售国画时有欺诈行为,判决被告退还原告购画款2900元,增加赔偿原告购画价款的一倍赔偿金2900元,并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和代支付的诉讼费10元、律师代理费224元,案件受理费242元由被告承担。

●点评:何山乃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巡视员、《消法》 起草人之一、《消法》 第49条“双倍赔偿”的积极倡导者。他起诉的这一案件,被称为全国首例“疑假买假”诉讼案一因为此前王海打假的案件并未进入诉讼程序,而何山打假则直接突入诉讼领域,向商品欺诈宣战,其意义无疑是向商业欺诈行为投出的一颗重磅炸弹。法院判决支持何山的诉讼请求,不仅使何山成为第一个疑假买假走上法庭并获得双倍赔偿的人,也是对广大消费者权利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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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典案例十

2021-12-29 12:07:00

此马非彼马何山获双赔----全国首例“疑假买假 ”诉讼案

●1996年4月24日,何仙在北京乐万达商行购买了两幅标明为徐悲鸿先生所作的作品,一张独马,一张群马,价格分别为700元和2200元。在商行开具的发票中,分别写有“卅三年暮春悲鸿独马”及“悲鸿群马”等字样。何山认为这两幅画作不是徐悲鸿的真迹,遂于5月13日以“怀疑有假,特诉请保护”为由,诉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8月2日,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认定被告出售国画时有欺诈行为,判决被告退还原告购画款2900元,增加赔偿原告购画价款的一倍赔偿金2900元,并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和代支付的诉讼费10元、律师代理费224元,案件受理费242元由被告承担。

●点评:何山乃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巡视员、《消法》 起草人之一、《消法》 第49条“双倍赔偿”的积极倡导者。他起诉的这一案件,被称为全国首例“疑假买假”诉讼案一因为此前王海打假的案件并未进入诉讼程序,而何山打假则直接突入诉讼领域,向商品欺诈宣战,其意义无疑是向商业欺诈行为投出的一颗重磅炸弹。法院判决支持何山的诉讼请求,不仅使何山成为第一个疑假买假走上法庭并获得双倍赔偿的人,也是对广大消费者权利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