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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典案例三

时间:2021-03-18 16:01:00 点击:

为索赔2.20元邱建东自费数千出庭----向服务欺诈索赔的尝试

●1997年1月,邱建东到北京出差期间,发现两家公话代办处在收取电话费时,没有执行邮电部关于夜间、节假日长话收费半价的规定,分别向其多收了0.55元话费。于是邱建东分别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和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两公话代办处双倍赔偿多收取的0.55元话费,即各索赔1.10元。打官司期间,邱建东两度自费数千元飞往北京出庭。1997年底,两个案件分别审结,其结果为一胜一负: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支持邱建东的诉讼请求即“双倍赔偿”,判决被告向原告邱建东支付1.10元;而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则判决支持“原值赔偿",即赔偿0.55元话费。邱建东在西城区法院获得的胜利使该案被评选为“1997年全国侵害消费者权益十大案件”之一,1999年 邱建东还获得了中消协颁发的“全国城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十佳志愿者”光荣称号。

 

●点评:在此之前出现的打假案件,基本上是针对商品欺诈进行的诉讼。邱建东的诉讼行为,使消费者以及各界对服务欺诈行为的危害予以了思考和重视。如果仅就邱建东案件所获得的赔偿而言,似乎是得不偿失。但是,这种行为是对经营者欺诈行为的警示,受益的将是更广大的消费者,具有公益诉讼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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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典案例三

2021-03-18 16:01:00

为索赔2.20元邱建东自费数千出庭----向服务欺诈索赔的尝试

●1997年1月,邱建东到北京出差期间,发现两家公话代办处在收取电话费时,没有执行邮电部关于夜间、节假日长话收费半价的规定,分别向其多收了0.55元话费。于是邱建东分别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和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两公话代办处双倍赔偿多收取的0.55元话费,即各索赔1.10元。打官司期间,邱建东两度自费数千元飞往北京出庭。1997年底,两个案件分别审结,其结果为一胜一负: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支持邱建东的诉讼请求即“双倍赔偿”,判决被告向原告邱建东支付1.10元;而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则判决支持“原值赔偿",即赔偿0.55元话费。邱建东在西城区法院获得的胜利使该案被评选为“1997年全国侵害消费者权益十大案件”之一,1999年 邱建东还获得了中消协颁发的“全国城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十佳志愿者”光荣称号。

 

●点评:在此之前出现的打假案件,基本上是针对商品欺诈进行的诉讼。邱建东的诉讼行为,使消费者以及各界对服务欺诈行为的危害予以了思考和重视。如果仅就邱建东案件所获得的赔偿而言,似乎是得不偿失。但是,这种行为是对经营者欺诈行为的警示,受益的将是更广大的消费者,具有公益诉讼的性质。